东山发布

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01

东山区委、区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1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鹤岗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应于2020年底前建成的东山区新华镇污水处理并网项目、蔬园乡合兴村和黎明村农村污水管网项目截至督察进驻结束仍未建成,建设进展相对缓慢。

二、整改目标

完成新华镇管网工程、蔬园乡黎明村和合兴村污水管网建设与验收。

三、整改措施

完成新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验收;完成蔬园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主管网和污水入户收集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保障运行正常。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东山区新华镇污水处理并网项目于2020年12月20日完工,并通水运行,2021年4月29日,完成验收和第三方环保验收;蔬园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于2020年10月31日开工建设,同年12月20日完成主管网建设,2021年5月9日完成验收,入户支线段于5月底前完工,通水并验收。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4日

六、受理部门:东山区人民政府

七、受理电话:0468-3530588

八、受理地址:东山区路1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东山区人民政府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东山区委员会 东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5541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60001

联系电话:0468-3537108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51-87212377;举报邮箱:hlj12377@126.com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3539935
地址:东山区东山街道东山路17号二楼东山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czj3538007@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黑公网安备 23040602000001号
会员注册
看不清楚,换一张
已有账号? 立即登陆
会员登录
找回密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