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发布
鹤岗市拟向省政府申请撤销老等山自然保护区、新华镇元宝山湿地自然保护区两个自然保护区,按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撤销流程,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发送邮件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鹤岗市政府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媒介:鹤岗市政府网站,萝北县政府网站,东山区政府网站。
二、公示日期: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电话、信箱和通讯地址
电话:(0468)3330825
通讯地址:鹤岗市东解放路27号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
邮政编码:154100
电子邮件:935629797@qq.com
附件:1.鹤岗市两处自然保护区撤销基本情况
鹤岗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5541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60001
联系电话:0468-3537108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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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监督举报电话:353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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