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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批转贷市县一般债券资金(鹤岗市市郊2022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4-17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省级下达东山区2022年第二批转贷市县一般债券资金预算236万元实施鹤岗市市郊2022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3月10日经鹤岗市水务局正式批复同意实施鹤岗市市郊2022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计划投资额236.0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第二批转贷市县一般债券资金。其中工程费用为216.36万元,其他费用19.67万元。通过政府采购,施工中标金额为198.5091万元,监理中标金额为1.700001万元,设计中标金额为9.908501万元,共210.117602万元。

截止2022年底,鹤岗市市郊2022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全年完成执行数109.18万元,资金执行率达到46%。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资金分配。项目在资金分配时根据实施方案进行了合理的分配,同时资金下达及时、快速地传达到相关人员

二是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资金拨付规定及时拨付债券资金,2022年拨付工程资金合计109.18万元。

三是完善项目监管机制。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狠抓内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四是预算绩效管理。单位积极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同时所有的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施工,2022年完成新建水源井工程1眼,安装供水设备1套,建设井房1座,安装净水设备1套,安装消毒设备1套,铺设管网共7.6km,通过公开招标,项目总中标价格为210.117602万元,有效控制了投资概算。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符合《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项目总体目标已基本完成,有效的改善了新华镇永义村桥北屯、东方红乡东兴村、东方红乡靠山村的群众饮水安全,该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建成,群众满意率达到100%,项目形成资产归受益村所有,由相关村进行日常维护和监管,该项目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和得分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鹤岗市市郊2022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目标值为受益人口达到1795人。受益人口已达到1795人,得10分。

(2)质量指标。所有工程均有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并由第三方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意见,由施工单位派专人加强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及相关规定,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得15分。

(3)时效指标。一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指标值为0,实际完成值为0,得2.5分;二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指标值为50%,由于项目未开工,未支付资金,实际完成值为0,得0分;三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指标值为75%,由于项目未完工,按照合同约定,拨付55%工程预付款,实际完成值为46.26%,得1.52分;截止2022年底,全年预算资金支出率100%,由于完工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耗时较长,导致当年完工项目需在次年办理资金清算,实际完成值46.26%,得1.16分;预计完工时间为2022年末,实际已完工,得5分,共计得10.18分。

4)成本指标。施工中标价格为198.5091万元,监理中标金额为1.700001万元,设计中标金额为9.908501万元,共210.117602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89%,概算控制在80%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得10分。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2022年通过新建和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使新华镇永义村桥北屯、东方红乡东兴村、东方红乡靠山村的居民饮水更安全,有效地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大大解放生产力,这也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关心,密切了党群关系,对当地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有利于农村改善生态环境。得10分。

2)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生态宜居”的实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得10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及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基本建立,工程正常使用年限可达到15年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得10分。

3.满意度指标

2022年对受益群众进行了饮水安全的满意度调查,项目区农民满意度为100%,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得10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时效指标

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未达到100%,主要原因:完工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耗时较长,导致当年完工项目需在次年办理资金清算。截止2022年12月底,年度农村供水改革项目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为46%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管理,督促进度。进一步严格项目监督管理,高效推进项目实施,继续向上争取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确定2023年度建设计划及资金分配方案。

二是加快拨付,提高绩效。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专人负责债券专项资金的下达、拨付,缩短文件传递、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等环节的时间,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建议和拟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建议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通过绩效自评,东山区进一步掌握了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自评结果拟公开情况

通过自查评价,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本级专项资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设定的评分标准,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以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逐项评分,2022年第二批转贷市县一般债券资金(鹤岗市市郊2022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分为89.78分。通过绩效自评,东山区进一步掌握了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转贷市县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成效,总结了项目和资金管理经验,为2023年加强绩效目标、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绩效自评报告完成后已在东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5541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60001

联系电话:0468-3537108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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