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发布
按照市局《关于协助做好疫情排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东山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的作用,组织警力积极配合区卫健委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疫情期间辖区内住户的排查工作,近日在工作中发现并取缔一存在疫情隐患的无照经营老年公寓.
东山派出所副所长于加栋在沿河南小区D组团进行入户登记时发现一出租屋经营老年公寓。场所条件简陋,搭建临时床位,收住多名老人和精神障碍患者,室内凌乱不堪,空气污浊。经核查业主无任何经营手续,公寓管理松散,外人随意出入,存在极大的卫生安全隐患。派出所立即将情况通报东山区有关部门,主管副区长张贺带领区民政局、东山办负责人等工作人员随后赶到现场,在东山派出所的配合下,依法对业主进行训诫,责令解散关停、限期搬离。
为保证取缔工作的有序进行,于加栋配合区政府,与几位老人的家属取得联系,现场普法,算安全账、讲利害关系、做思想教育,经过一番努力,家属均表示理解并配合公安机关。目前该场所老人已被家属陆续接走,妥善安置,安全隐患被及时消除。东山区委区政府对东山派出所积极抗击疫情、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赞扬。
疫情当前,警察不退!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5541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60001
联系电话:0468-3537108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举报电话:0451-87212377;举报邮箱:hlj12377@126.com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3539935
地址:东山区东山街道东山路17号二楼东山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czj3538007@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