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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煤矿整治整合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2-21

鹤东政办发2019〕28

东山区煤矿整治整合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黑龙江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16】77号)、《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黑政规【2018】13号)文件,以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确保区属煤矿整治整合工作有序、高效、平稳推进,东山区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力支持配合省、市开展煤矿整治整合工作,全面落实煤矿整治整合工作各阶段要求,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确保区属煤矿在整治整合期间安全与信访稳定,高效、平稳完成我区煤矿整治整合工作。

二、目标任务及分工

严格按照《各产煤市(地)和龙煤集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审查标准》(黑煤整治办发【2018】34号)、《各产煤市(地)和龙煤集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审查方案》(黑煤整治办发【2018】51号)、《黑龙江省资源整合煤矿审查标准》(黑政办规【2019】7号)文件,以及省、市相关会议要求,积极协调区属各煤矿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区属煤矿整治整合工作圆满完成。

(一)区煤管局,负责区属煤矿整治整合全面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掌握煤矿投资人思想动态和煤矿安全、信访工作动向,重点做好煤矿安全和信访稳定工作。

(二)区人社局,负责对在整治整合工作中失业人员的统计、就业工作,重点对整合关闭煤矿在关闭前从业人员的统计,以及关闭后从业人员就业情况的统计。

(三)区信访局,负责煤矿整治整合信访工作,重点对整合关闭煤矿职工、煤矿欠款人员上访情况进行统计、协调和处理。

(四)区民政局,负责整合关闭煤矿贫困从业人员家庭的统计、救助工作,重点对在煤矿整治整合过程中,出现特殊贫困职工的统计、帮扶等工作。

(五)区工会,负责合理维护煤矿职工合法权益工作,重点对整合关闭煤矿从业人员的统计,以及维护煤矿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宣传部,负责煤矿整治整合相关政策,以及国家、省、市关于煤矿整治整合文件会议精神的宣传工作,重点做好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学习宣传工作,确保全区煤矿整治整合工作形成全力,平稳完成。

(七)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负责对无理、恶性上访事件的维稳处置,重点对整治整合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的处置。

三、领导机构

为了全力做好区属煤矿整治整合工作,特成立东山区煤矿整治整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长:付延海    区委书记

        王肇才    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延芬    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于明顺    区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

              区委宣传部部长

              东山公安分局局长

        梁文华    东山检察院检察长

        高天麒    东山法院院长

 员:      区党办主任

唐纯刚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万军    区煤管局局长

宋世卓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利民    区信访局局长

李秀军    区人社局局长

        赵文福    区民政府局局长

        李庆涛    区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煤管局,主任:张万军(兼),具体负责区属煤矿整治整合推进、协调、综合汇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解读政策,有力宣传。

要及时组织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黑龙江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16】77号)、《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黑政规【2018】13号)等省、市关于煤矿整治整合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准确掌握国家、省、市关于煤矿整治整合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包保煤矿的工作职责,有力做好煤矿整治整合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二)严格标准,高效服务。

区煤管局要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省、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全力协调做好区属煤矿的整治整合工作,特别是要仔细研习《煤矿整治整合工作关闭标准》《黑龙江省资源整合煤矿审查标准》,结合每个矿井的实际情况,对上报到省里的审查材料进行逐矿核查,确保区属各煤矿上报材料齐全、完整,提高服务效率。

(三)及时沟通,全面掌控。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全面掌握在区属煤矿整治整合过程中发生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重点掌握区属煤矿在整治整合过程中存在的债务问题、煤矿淘汰关闭托欠职工薪酬问题、关闭煤矿失业人员安置问题、关闭矿井投资人思想动态等,均要做到全面掌控,确保区域政治、信访安全。区煤管局要全力做好煤矿整治整合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对已关闭矿井不定期巡查,确保无死灰复燃现象;对停产矿井每天巡查,确保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形成合力,妥当处置。

煤矿整治整合工作涉及面广,矛盾突出,情况复杂,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各部门一定要形成合力,妥当处置。特别是针对省政府整治整合方案原计划可以提能保留煤矿,因政策影响无法保留,也不能有序退出的,或是因整合提能发生资金支付的两个或几个矿井的,都将立即关闭,各部门要积极做好矿井关闭的维稳工作,准确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力做好引导工作,必要时依法依规进行果断处置。

                           

   

    东山区政府办公室

                        20191013

                                                      

 东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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