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发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性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鹤岗市东山区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工作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鹤岗市东山区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使用和土地征收项目,主要征地为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新发村村集体土地,征地面积为10311m2,土地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业企业。
二、征求意见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2012〕2492号),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政府、企事业单位、群众等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1、此次土地征收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此次土地征收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3、此次土地征收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非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此次土地征收对当地就业形势的影响;
5、此次土地征收对您的经济状况的影响;
6、此次土地征收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7、对此次土地征收的看法;
8、媒体对此次土地征收实施的态度;
9、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提出。
三、公示说明
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评估单位联系,也可在项目组调研时现场提出。
四、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哈尔滨东隆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电话:0451-51036871
电子邮箱:1213802067@qq.com
哈尔滨东隆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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