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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19-10-30

各党委(党组)、街道党工委、全区各单位:

我们即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做好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喜气祥和的节日氛围意义重大。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对纠治“四风”工作进行再部署。要对照区纪委中秋节前纪律要求的通知,对纠治“四风”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再检查,进一步传导压力,落实责任。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提醒,要求党员干部知敬畏、守纪律、过廉节。要紧盯“前、中、后”三个节点,精准发现问题,精准监督执纪,确保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对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近期,我省某地发生党员干部下基层检查违规饮酒、接待单位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造成不良舆情,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节日期间是违规公款吃喝的高发期,要约谈提醒公务接待、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深刻吸取教训,把好第一道关口。区纪委将成立检查组,加强对全区执行“九个严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有关问题发生。各乡镇纪委也要加强对本辖区上述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严格落实假期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国庆节期间群众举报、检查发现、媒体曝光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一律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及时组织核查处置,持续保持反“四风”的高压态势。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3539158;

邮信地址:鹤岗市东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举报邮箱:dsqjw@163.com

中共东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东山区监察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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