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遵循“谁起草谁清理”的工作原则,我区对2024年5月1日前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梳理6件,保留5件,宣布失效1件。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遵循“谁起草谁清理”的工作原则,我区对2024年5月1日前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梳理6件,保留5件,宣布失效1件。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