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发布
为切实开展好司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蔬园乡司法所成功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近日,蔬园乡司法所对一起人身意外伤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纠纷涉及的高某、石某等均为亲友关系,几人在聚餐后一同到松鹤公园门前的停车场燃放烟花,燃放过程中烟花意外倒地,将正在观看烟花的高某眼部击伤,导致右眼失明,眼球摘除。事发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
调解当天邀请了法律工作者张国树到场,调解员们现场为矛盾双方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从民法角度对事件进行了专业的法律解析,对双方关注的赔偿金额也给出了合理的解答,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经过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调解,双方当场签定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同时还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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