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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鹤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9-11-06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我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通过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到2019年6月底,基本建成与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末,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基本建成与全国数据对接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方案》共分五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改革举措、强化监督管理、统筹组织实施和组织机构。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工作目标”3项内容。阐述了《方案》制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

第二部分改革举措。分为“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3个方面。统一审批流程是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精简审批环节主要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精简审批环节,转变管理方式,实行审批容缺受理,推行承诺告知制。完善审批体系主要是构建“五个一”的审批体系,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开展“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编制,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以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为依托,建立鹤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与相关业务办理系统互联互通,形成“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围绕四个审批阶段,设立阶段性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分阶段整合全部申请要件,形成一份总材料目录,实行“一张表单”完成多项审批的申报模式;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第三部分强化监督管理。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三个方面,进一步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行,明确了取消、合并、规范的审批服务事项。

第四部分统筹组织实施。分为“强化统筹协调、强化督查考核、做好宣传引导”三项内容。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可根据改革需要,依托本方案,另行制定单项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将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考核。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第五部分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市领导为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编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等29家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鹤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文件链接:http://www.hegang.gov.cn/zwxxgk/gkzn/zfwj/szfbgs/2019/06/218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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