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发布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依法治区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监督工作,协助乡、办事处管理司法所干部。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长:林丽
副局长:赵洪艳
三、办公地址
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3号
四、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538988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5541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60001
联系电话:0468-3537108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举报电话:0451-87212377;举报邮箱:hlj12377@126.com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3539935
地址:东山区东山街道东山路17号二楼东山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czj3538007@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