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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相关民生配套行业有序恢复营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20

(第15号)


当前,我市相关企业正有序安排复工复产,为减少疫情防控对民生需求的影响,经市防指研究决定,除工农区区域外,对满足防疫条件的理发店、发廊、主食店、熟食店、即买即走小餐饮、日杂五金商店、修鞋店、家电维修、汽车维护、洗车行恢复营业;开放远郊公园;取消出租车单双号限行规定。
一、恢复营业的场所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通风良好,消毒制度规范执行。
2、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重点疫区旅行史、无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无被隔离史。
3、从业人员要做到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4、店内不允许有滞留等待顾客。
5、必须明码标价,严禁哄抬物价。
二、恢复营业行业的具体要求:
1、所有业主和顾客必须佩戴口罩,对拒不佩戴口罩人员,业主可以不予接待,并报警。
2、恢复营业的理发店、发廊必须一店一人服务,提前预约,顾客须持通行证或单位上班证明,顾客之间不得见面。
3、主食店、熟食店、即买即走小餐饮必须严禁人员聚集,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店内不允许就餐。
4、日杂五金商店、修鞋店、家电维修、汽车维护、洗车行要限制客流。
5、营业时间、业主和服务对象等必须遵守市防指管控公告中的有关规定。
6、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业主停业整顿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开放清源湖、北山公园、松鹤公园等远郊公园,园内禁止人员聚集,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四、取消出租车单双号限行规定。
五、县区宝局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恢复营业市场主体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对其他未恢复营业的行业、场所继续严格管控。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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