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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06

(第18号)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各项措施由应急防控向日常性常态化管控过渡,在严格管控的基础上,现就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面有序恢复民生相关行业

    继续暂停展会、演出、赛事等各类公共活动,除洗浴、培训机构以及人员聚集的娱乐行业(网吧、电影院、游戏厅、歌厅等)外,其他满足防疫条件的行业、场所全部恢复。营业时间恢复到正常状态。
    1. 餐饮行业继续实行即买即走营业政策。行业主管部门可选择具备防控条件的企业试行店内就餐,并重点跟踪评估风险,形成规范管理标准后再全面推广恢复店内就餐。
    2.严格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
    3.恢复的行业、场所必须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护措施,具体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确定,对违反防控规定的及时关停、依法处理。
    二、全面有序恢复城乡公交、客运班车运营
    1.从3月7日起,恢复第一批公交运营,线路为2线、3线、11线、22线、8线。
    2.其他公交线路由交通主管部门逐步恢复。
    3.疫情期间为了保护老年人健康,暂停老年人优惠乘车政策,减少出行。
    4.客运班车由交通主管部门逐步恢复运行。
    5.交通主管部门要指导并做好公交、客运班车及乘载人员疫情防护工作。
    三、全面优化居民小区(村)管控措施
    1.按照分区分类、优化管控、有序恢复的原则,逐步解除居民小区(村)封闭措施。在严格管控居家隔离重点人员的基础上,优化管控措施,确保非重点人员凭“龙江健康码”正常出入。
    2.如出现偶发、局部病例,立即启动封闭管理措施。
    四、全面保通保畅
    全面恢复交通运输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封路、封村等,保持全域内路网交通畅通,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发现封路、封村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可进行举报。
    五、全面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1.全面实行龙江健康码“一码”管人、车辆通行证“一证”管车、出入城人员执行“申报制+承诺制”。
    2.对重点人员严格执行已制定的隔离管控措施,挂牌管理、管住管好;对新返回人员具备条件的执行“一人一户”+“家属服务”的新型居家隔离措施,不具备条件的执行集中隔离措施。
    3.继续实行“退烧药、咳嗽药”实名销售登记措施及信息联动机制。
    六、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1.全面推动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加强指导,做好服务保障。
    2.全面推动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一企一策”跟踪服务。
    3.对低风险地区劳务输出持有健康证明、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人员,以及省内“龙江健康码”呈健康状态的人员,可不执行隔离措施。对高风险地区劳务输出到达人员,必须执行隔离措施。
    4.全面开展备春耕生产,紧扣农资、农技、农机、助耕等关键环节做好配套服务,春耕人员在空旷的室外田间作业时可不必佩戴口罩。
    七、全面提高全民防护意识
    疫情尚未结束,防护仍需加强。
    1.广大市民要持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等个人防护措施,告别各种不卫生、不健康行为,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2.高度关注自身健康,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报告,迅速就诊排查。
    3.在各类商业门店、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口罩、听从引导、保持间距、亮码(龙江健康码)登记、有序进出。
    4.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在个人独处、自己开车、远郊公园、人稀空旷等环境中,可以不佩戴口罩。
    5.广大市民要主动参与、人人行动、广泛宣传、互相提醒、遵守规定,用真心、用温情、用坚守、用行动合力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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