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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查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22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2019年度东山区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对象为: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人民政府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为2019年度东方红乡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必要时可以追溯相关会计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三、检查时限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

          监督电话:0468-3539935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5541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60001

联系电话:0468-3537108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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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451-87212377;举报邮箱:hlj12377@126.com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3539935
地址:东山区东山街道东山路17号二楼东山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czj3538007@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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