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发布

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政府文件
东山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水费收缴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23

      为保障我区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农村群众长期受益,按照市水务局要求,对全区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水务局统一部署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用水户全面缴费的目标。即:到2020年底前,全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基本实现全部收水费、工程受益人口基本实现全部交水费。
      二、基本原则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总原则是:所有工程都要收水费、所有用水户都要交水费。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应遵循分类定价、程序合规的原则。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节约用水的原则合理制定水价。

      三、定价标准

      乡(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方式按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3.5元/人/月、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3.5元/人/月的收缴方式收费,逐步实行计量收费,推行充卡式水表,鼓励执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和阶梯式水价,在同一乡镇内水费收缴标准差异较大的,应通过村集体补贴的方式逐步缩小直至消除缴费差异。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落实全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区内农村供水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供水单位应定期对水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监督。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对照关键节点落实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管,确保水费收缴工作落实到位。

      (二) 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利用村广播及公示栏,大力宣传“水是公共资源”、“水是商品”“节约用水”、“用水就要缴费”等理念,让农民理解水费收缴的重大意义,在社会真正形成节约用水、用水缴费的舆论氛围,确保水费收缴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促进农村供水工作可持续发展。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5541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60001

联系电话:0468-3537108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51-87212377;举报邮箱:hlj12377@126.com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3539935
地址:东山区东山街道东山路17号二楼东山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czj3538007@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黑公网安备 23040602000001号
会员注册
看不清楚,换一张
已有账号? 立即登陆
会员登录
找回密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